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每年,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都要提交年报并公示。下面以北京为例,说说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哪个网站提交年报。
一、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提交的网站
凡北京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选择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于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北京)”(http://bj.gsxt.gov.cn)或“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http://qyxy.scjgj.beijing.gov.cn)报送上一年度的年报并向社会公示。
需要注意的是,选择不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也应提交年报。需要向所在地市场监管所报送2020年度纸质年度报告表。
二、大型企业年报特别注意事项
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8号)大型企业应当将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纳入企业年度报告,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的规定,自2020年度年报开始,大型企业要将上述情况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并公示。
三、海关管理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年报提交的网站
按照《工商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做好年报“多报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8〕42号)、《市场监管总局 商务部 外汇局关于做好年报“多报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238号)的要求,“海关管理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机构)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海关或商务外汇“多报合一”年报。
四、企业不提交年报或虚假年报的后果
企业如未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有关信息的或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上述情形的个体工商户,将被依法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