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药店取消距离限制 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场地面积有调整(附最新申请材料清单)
按照《药品管理法》中实施药品经营许可应遵循“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2021年7月30日,北京市药监局发布一条《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零售经营许可审批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显示,自2021年9月1日起,本市药品零售经营许可审批工作调整,取消药品零售企业之间350米距离限制,取消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的筹建审批,对相应审批流程进行调整,精简审批程序。
可见,药品零售经营许可证申请更加简化、难度降低。
注册药品零售企业,需先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
我们药品管理法规定,注册药店等药品零售企业,须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凭《药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零售业务。
申请北京药品零售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1、北京市药品零售企业验收申请表原件,项目包括:法人,企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基本信息,经营类别(药品、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经营范围、营业面积、仓库等信息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具有药品零售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人员基本情况原件和复印件,内容包含: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学历证明、个人简历、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药学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及聘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基本情况原件,内容包括:拟设营业场所、仓储设施、设备情况;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主要设施、设备目录;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情况;拟注册地址地理位置图、营业场所平面图(注明面积);拟设仓库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注明面积、长宽高)
5、企业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的声明原件
6、如果不是法人或负责人本人办理,还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详细身份信息
北京药店申请药品零售经营许可证,对营业面积有什么要求?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7月份发布的《关于药品零售经营许可审批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京药监发〔2021〕182号)对药品零售企业营业场所(含库房)面积做了调整。
1、原则上药店营业场所使用面积不少于70平方米。
2、在农村乡镇以下地区注册药品零售企业,药店营业场所药品经营使用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仅经营非处方药的药店,营业场所药品经营使用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药店可以不配备库房(含中药饮片)。
3、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开办的直营门店营业场所药品经营使用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配送中心库房面积应与其经营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用于储存药品的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4、经营范围含有中药饮片的,还应增设中药饮片调剂区域,饮片存储区域应有效隔离,使用面积不得少于20平方米。
北京药店申请药品零售经营许可证,对专业技术人员有什么要求?
北京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要具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一定数量的执业药师。
1、法人或者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
2、药店质量管理负责人必须大学以上学历,且必须是执业药师。
3、经营中药饮片的药店,还应当配备至少1名执业中药师或中药师及至少1名具有中药调剂能力的人员,负责相关审方、复核及中药饮片调剂等工作。
取消药品零售企业之间350米距离限制,取消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的筹建审批,下调药店营业场所药品面积,对于想开药店的人来说,无疑是一大利好消息。申办条件放宽,申请程序简化,所以,想开药店的人赶紧行动起来,抢占这一波红利,抢占互联网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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